線上製作

房屋點交清單線上製作

入住或退租時,逐項確認設備狀況、記錄鑰匙數量與錶度,產生完整 PDF 雙方簽名存證

入住點交適用
退租點交適用
鑰匙數量記錄
水電錶度存證
6 大空間逐項確認
一鍵產生 PDF
基本資訊
鑰匙與錶度
各空間設備
確認產生

請填寫點交基本資訊,帶 * 為必填欄位。

出租人(甲方)— 房東
承租人(乙方)— 房客
見證人 / 仲介(選填)
承辦人(業務)— 選填

填寫承辦人身分證字號後,承辦人登入時可查詢此案件

拍照存證

點交時建議同步拍照,記錄設備現況及錶度,避免日後爭議

各執一份

建議列印兩份,房東房客各執一份並親自簽名,具法律效力

糾紛預防

詳細記錄設備損耗狀況,退租時可作為押金扣除的重要依據

退租注意事項

點交時的法定權利與義務,保障房東房客雙方權益

退租標準流程

STEP 01

提前通知房東

依契約規定(通常提前 1 個月)以書面或存證信函通知房東退租日期,避免違約爭議。

STEP 02

房屋回復原狀

依《民法》第 432 條,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,退租前應將房屋回復至入住時的狀態(正常耗損除外)。

STEP 03

雙方共同點交

房東與房客應共同在場,逐項確認設備狀況、記錄水電錶度,並填寫本點交清單,雙方簽名確認。

STEP 04

鑰匙全數返還

將所有鑰匙(含備份鑰匙、門禁卡、停車遙控器等)全數返還,並在點交清單上記錄數量,雙方確認簽名。

STEP 05

押金結算返還

依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第 7 條,房東應於租約結束後返還押金,扣除項目須有明確依據並提供單據。

房客的法定權利

  • 民法第 432 條

    正常使用耗損不得扣押金,房東不得要求房客賠償「自然老化」損耗。

  • 租賃條例第 7 條

    押金上限為兩個月租金,超收部分無效,且租約結束後應立即返還。

  • 民法第 455 條

    租約期滿後,房東應讓房客有合理時間搬遷,不得強行驅離。

  • 消費者保護法

    定型化契約中不合理的押金扣除條款,房客可主張無效。

房客的法定義務

  • 民法第 432 條

    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,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壞,應負賠償責任。

  • 民法第 455 條

    租約期滿或終止後,應立即返還租賃物,不得繼續占用。

  • 民法第 440 條

    按時繳納租金,積欠達兩個月以上,房東得依法終止租約。

  • 租賃契約

    依契約規定提前通知退租,未依規定通知者,可能須支付違約金。

押金扣除規範

可合法扣除的項目

  • 房客人為損壞的設備修繕費
  • 積欠的租金或管理費
  • 未繳清的水電費、瓦斯費
  • 契約明定的違約金(需合理)
  • 清潔費(若契約有明定)

不得扣除的項目

  • 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耗損
  • 油漆自然褪色、牆面輕微痕跡
  • 設備因年限老化的損壞
  • 入住前已存在的損壞
  • 超過押金上限(兩個月租金)的部分

重要提醒:房東扣除押金時,應提供修繕單據或費用明細,無法提出憑證者,房客可拒絕接受扣除,並可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

點交發生爭議時怎麼辦?

當場拍照存證

對有爭議的設備或損壞部位拍照,記錄時間戳記,作為後續協商的客觀依據。

發存證信函催告

若口頭協商無效,可發存證信函正式催告,限期對方回應或返還押金。

申請調解或訴訟

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免費調解,或向簡易法庭提起小額訴訟,費用低廉。

下一步文件

存證信函

若遇到租賃糾紛,可使用存證信函進行正式通知,具備法律效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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